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龙头路(朝盛路至凤鸣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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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龙头路(朝盛路至凤鸣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龙头路(朝盛路至凤鸣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21】10号准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区财政统筹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331.363米,龙头路(朝盛路至凤鸣路)东侧地块退让绿化带宽度15米。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24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0741.2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龙头路(朝盛路至凤鸣路)道路工程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路基、路面、边坡、交通、雨水、污水、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安全、绿化、监控等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和保修期间等方面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37191926.95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根据上述参考依据并结合市场询价,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率按1.76%计取,最终的施工监理服务费金额=以经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投标时施工监理服务费暂按人民币65.42万元统一报价。保修期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中,不再计取。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等情形,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监理人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所产生的报酬,都包含在前述计算的监理报酬中,委托人无须支付监理人的任何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或类似的费用。建设工期延长或提前,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中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4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如若更新以更新后为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需附上入闽备案的相关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及漳建筑〔2021〕12号规定: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不再使用纸质保函。投标电子保函应符合《漳州市工程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5)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4日 08:00:002021年11月26日8:30: 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 11月25日12:00:00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970306   ,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0596—2031966,传真:0596—2031966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edc
[E3506010601800449008001]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龙头路(朝盛路至凤鸣路)道路工程监理.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