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PPP项目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PPP项目施工监理(二次)已由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8)45号,漳州市芗城区财政局漳芗财综函(2018)7号,及漳州市芗城区财政局漳芗财综函(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采用PPP模式融资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9573.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4994.00 万元(其中管网投资费用21944.00万元,管网配套设施费用3392.20万元,污水站投资费用9657.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94.85 万元、预备费用1884.44万元。
本项目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天宝镇、石亭镇、芝山镇、南坑街道的71个村及城中村实施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总服务人口共计约150000人,建设管网直径为DN100~DN200,总长度为738.00千米,建设分散式污水站70座,总处理水量达6690 m3/d;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站185 kW(35座),建立环境物联网管理系统等。其中包含回购已经建设或正在建设阶段的10个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并将后续运营服务纳入本项目范畴。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建设期限为2年。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缺陷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归档完成、结算审核完成(本工程若有审计应为审计完成)、保修期满止(保修期限一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2.7设计单位: /;
2.8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为依据下浮30%,本项目的监理费率如下:本项目建安费估算暂按34994.0万元计算,高程系数为1.0,复杂程度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暂定监理费440.58万元(合同暂定额),监理取费费率为:1.26%。投标人应按上述费率填报监理取费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最终结算监理费计费基数按经委托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计取,即监理服务费=经委托人委托的有权机构审核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审核价×1.26%。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已考虑在合同价款内,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费率均不予调整。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监理费和附加监理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为中级及以上,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5 月 30 日至2018年 6 月3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相关书面材料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8 年 6月 20 日 中午12:00 前汇达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6.3.1提交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账 号:1409020329264011088
开 户 行:工行漳州市芗城支行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银行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2年度保证金形式: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必须在有效期内)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3保函形式:投标人采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予以签收。
注:对采用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 2018年6 月 21 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 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确认,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一份备用投标文件电子件(开标后不退还),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建设局大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4951
联系人: 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楼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161156 传真: 0596-2161156;
联系人: 小黄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单位: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