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同城大道安置房A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S漳招字【2015】00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同城大道安置房A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漳台经[2015]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桥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桥头村,洪岱路以东、角江路以南、湖东路以北地块。建设实际用地面积94.86亩(合632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9933.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94539.3平方米,共12栋32层的高层建筑(含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约为55394.1平方米),配套1栋3层的幼儿园,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171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626.1平方米,社区配套建筑面积2372.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物业办公面积981.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539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厂区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区内绿化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建设 。本项目总投资约94903.48万元,建安概算总投资约77321.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同城大道安置房A区工程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总建筑面积为249933.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94539.3平方米,共12栋32层的高层建筑(含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约为55394.1平方米),配套1栋3层的幼儿园,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171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626.1平方米,社区配套建筑面积2372.2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物业办公面积981.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539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厂区道路、广场、室外停车场、区内绿化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的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2.6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监理服务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本项目的监理费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结算总价×中标费率1.11%。本合同价款中已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赶工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和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风险费用。若该工程的建设工期延长或分项实施,委托人均不给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监理资质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 5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等级为一级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工程)。
3.6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书,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8.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
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9.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01日至2015年04月05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17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5年04月23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3.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5年04月23日上午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9.其他说明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本工程的工程交易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均由中标人支付。若投标人递送了投标书,视为同意了本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应考虑此项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17750172625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经发置业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0596-2631717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