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牛头溪两岸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根据平发改【2011】141号文批复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平和县牛头溪两岸人行道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牛头溪两岸(东风桥至琯溪桥)。
2.3、项目预算总投资:本项目预算总投资288万元。
2.4、建设内容和规模:平和县牛头溪两岸总长度1200米,主要建设人行道铺设、悬桃平台、栏杆、花坛、路缘石、照明和绿化等工程。
2.5、工期要求:总工期8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5月31日至2011年06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河南宏业建设管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河南宏业建设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漳州市南昌路清华园6#302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1年06月23日的16:00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1年06月24日上午9:30至10:00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6月24日上午10:00;
7.3、提交地点: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
9、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招标人的最高限价于截标前三天网上公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建设局 ;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76号 , 邮编:363700 ;
联系人:陈先生 ;
电话:13599652389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南昌路清华园6#302室 ,邮编: 363000 ;
联系人: 何先生 ;
电话:
0596-6136618 , 传真:
0596-6136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