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码镇锦江农贸市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2015]25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石码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码镇锦江农贸市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锦江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改造长930米、增设污水管道、弱电下地、照明工程、统一店招等(不含弱电下地和统一店招),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07680.9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石码镇锦江农贸市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2.4. 发包价: 3393720.85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 个月;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政办[2012]222号和漳行政【2013】17号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 13 日8时30分至2016年 4 月17 日17时3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 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4月27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陆万元整 (¥6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锦江农贸市场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龙海市石码镇人民政府
账号:162020181200001168
开户行:兴业银行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③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13606966935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龙湾盛世03-04单元1204室 ,邮编: 363000
电话: 0596-2860055 ,传真: 0596-2860055
联系人: 小廖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