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贯石楼群承泽楼修缮工程(含附属)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贯石楼群承泽楼修缮工程(含附属)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漳发改审[2016]8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文区郭坑镇东溪农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608.26万元,项目修缮室内总建筑面积2236.3平方米,室外4389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修缮工程、室外电气管网、雨污水、道路、绿化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控制价,即4889814元(含暂列金2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及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特定范围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文物保护业务范围:古建筑,并执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特定范围指厦门、漳州、泉州和莆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500万以上省级文物保护的工程项目;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区间为10%—11.99%)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月11日北京时间 16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玖万柒仟柒佰元整(¥977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漳州市龙文支行
账 号:1409 0228 0960 0012 822
6.2 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6.3 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
7.4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参加开标及评标全过程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许
电 话:0596-210597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岳新村6幢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qzcxzz@163.com
电话:0596-2981555,2879392,传真:0596-2876013
联系人: 陈小姐、蔡小姐
监管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2944277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96-205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