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城区防洪工程(华电闸坝上游左岸)经漳发改农[2008]78号及闽水电[1999]计549号文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华电闸坝上游左岸;
2.2. 工程建设规模:华安县华电闸坝上游左岸加高加固长1025米,计划投资约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河堤加高加固等设计施工图所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12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加固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4. 投标人为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的,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 9 月 30 日至2009 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取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10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9年09月18日上午10:00分本工程招标代理比选中标金额为准,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水利局
电话: 13709316012
联系人:黄副局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96-2667161 传真:0596-2667161
联系人:小吴、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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