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银塘工业区闽东机电产业园B1区地块土方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1]10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银塘工业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银塘工业区闽东机电产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土方约535万方,总投资256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方工程(土方压实)的挖、运、填及场地的平整,必须达到设计高程要求,同一标高高程地块内验收时高程不得大于+20、小于-20。土方工程土方压实)挖除、推平挖方区内土石方,运土至填土区回填,具体详见图纸;取土点由业主提供,运距1KM内,土石方类型风险包干;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建造师押证上岗制度:承包人须提供投标书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本合同,直至合同标完工后发包人才予退还。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八达大厦14层北面部分房产)购买招标文件;
4.2之前有购买的投标单位可持购取证明书到代理单位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及运营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月8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及运营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运营金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9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银塘工业区管委会;
地址:长泰县古农农场场部项目办;
联系人:杨先生 ; 电话:83329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2107传真:0596-2932106;
联系人: 小占。
投标保证金及运营金银行账号:
(1)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泰县支行
帐户名称:长泰县银塘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帐 号:1409 0231 0910 0006 626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610 5010 0100 0651 46
招标人:长泰县银塘工业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