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长泰县坂里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审[2011]1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泰县坂里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2.2、建设地点: 长泰县坂里乡 ;
2.3、工程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图纸 ;
投资总额: 人民币243万元,本次招标工程约170万元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泰县坂里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3.8、非本市建筑业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办理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1 年 11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03时00分至 0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办理招标文件等事宜;
地点一: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点二: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泰县文昌路与中山南路交界处旁(阿迪达斯专卖店楼上))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12月15日上午12: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 12 月16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④、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 ;
地址: 长泰县坂里乡 ;
联系人: 薛先生 ;
电话: 0596-8276018、13615060996 ;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县文昌路与中山南路交界处旁(阿迪达斯专卖店楼上);
报名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596—8323205、13850518838 ;
招标人:长泰县坂里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2011 年
1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