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瑞京新村拆迁安置房B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0/1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区瑞京新村拆迁安置房B区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0]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瑞京新村拆迁安置房B区;
2.2.         建设地点:漳州市区瑞京路西延伸段南侧、江滨路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 71409.41㎡,其中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5809.42㎡,实际用地面积65599.99㎡,拟建1幢21层框剪结构商住楼,7幢18层框剪结构住宅楼,5幢13层框剪结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1835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5559㎡,地下建筑面积16480㎡;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52339.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58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装修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 内容: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后续设计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于2011年4月动工,于2013年11月前完成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
3.1.1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甲级专业设计资质;
3.1.2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专业资质;
3.1.3 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开发始出售招标文件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总建筑面积120000㎡以上(含)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招标文件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 708.09 万元、计费系数为 1.0 ,上下浮动幅度为 -40 %,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 424.85 万元。
8.2.    招标人公布的勘察费收费标准为每米进尺综合单价金额 80 元。
8.3.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芗城区钟法路5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5961             传真:0596-2055078;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3楼(市委党校旁),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08888       传真:0596-63360333;
联系人:吴林琛。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户名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61020100100085069。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