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0/6/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工程 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漳龙发改[2009]107号、漳龙发改[2010]2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龙文南路西侧、市博物馆南侧,规划部门规划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1849万元,总建筑面积6020平方米,其中办案及技术用房2226平方米,办公综合用房954平方米,附属设施2840平方米(含法警用房、警示教育基地、会议室、食堂、车库、机房,配电室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8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正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经年检合格,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三级或三级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漳州市建筑企业应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企业登记证明书》。
3.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6 30 日至 2010年 7 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5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水仙大街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室——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汇达的时间:2010年  7   21  日上午12:00前(含12:00时)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达均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伍 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  7   23  日上午 9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1号      邮  编: 363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96—2164071
传  真:0596—216407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室    邮  编:363000
电话:0596—2668258                           传  真:0596—2667456
联系人:小罗、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全    称: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检察院
开户银行:  龙文农行
开户帐号:  685101040004044
2、全    称: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开户帐号:  16104010010002587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