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工程


【信息时间: 2013/4/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ZJZ施招漳字[2013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工程已由福建省龙海市发展计划局龙计字【2006060号、龙计字【20095号文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1432258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工程,本工程系漳州台商投资区角江路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工程,具体详见图纸、预算审核、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设计院
2.6.2.咨询单位: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满足漳建工【2012101号文件的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4242013428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附件: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20%
5.2. 工程预算审核价:13867835.03元;K值:20%;发包价:11273269.61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2013510北京时间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二、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513北京时间9: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zzctc.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7号路         
  编:363107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0596-6766603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
电话:0596-2091908   传真:0596-2091909
联系人:张小姐、林小姐
10.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161020100100183786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