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机关大院42号楼部分修缮工程投标邀请书


【信息时间: 2012/7/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HXZ(漳)12013号
致:厦门市金岳峰设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恒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豪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华丽新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惠建发建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漳州市机关大院42号楼部分修缮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2] 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机关大院内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占地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改造墙面,更换地面砖、防盗门、木地板、吊顶、装饰门、铝合金纱窗、卫生洁具等,改造给排水系统、电路。项目总投资99.9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机关大院42号楼部分修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二级或二级以上(含临时),且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岗位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由本公司承诺无在建证明;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2 年7月4日至2012 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 时30分至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丹霞华庭504室)办理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政综[2008]12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7月16日下午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7月17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机关大院内,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31241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丹霞华庭504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1393,传真:0596-2930050;
联系人:小陈。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10 2010 0100 1837 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