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污水整治工程(内社片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污水整治工程(内社片区)已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2018】1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码镇内社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515万元,其中建安费151万元;内容:新建DN200截污管道300米,DN300截污管道450米,DN150接户支管150米,DN200接户支管50米,橡胶坝1座,污水调蓄池1座,渠道清淤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设计日处理污水500吨。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区污水整治工程(内社片区)图纸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8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直径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的项目“管径0.8~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94335.9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须注册在龙海市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资质证书注册地址应一致;
3.7.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7.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
3.7.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 CA 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保函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到且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 U 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3.7.6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8]11号文以及闽建建〔2018〕17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列入2017年度在建项目平均违规记分值排名前30名施工单位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7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承接新的任务;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7年第四季度末周期违规记分累计值达150分及以上的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3.7.7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
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7.8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7月 12 日 8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8 年 7月 16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 (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7月23日15:3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⑤、⑥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www.fjggfw.gov.cn)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四楼4层,邮编: 363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8905960201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 363005
电子邮箱: 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 0596-2031966 ,传真:0596-2031963
联系人: 小陈、小王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龙海市公园西路80号、龙海市石码镇大埕28号
联系电话: 0596-6527390、0596-65605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