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2012-01地块土石方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漳台经[201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面积约310亩,填方量413897.7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漳州台商投资区中心城区2012-01地块土石方工程(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二级及以上土石方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6日至 2012年4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漳政综[2008]12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2012年 4 月18 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壹仟元(¥1010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 4 月19 日下午15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 邮编:363000
联系人:曾先生、吴先生 电话:0596-62655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
联系人:小曾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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