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园区纵三路道路市政工程(朝阳供电所至横二路段) 已由 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漳计投资[2005]3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融资及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造价:1866050.67元(不含暂列金28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雨污水管道、路面工程、人行道、路沿石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4.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预算审核单位: 福建瑞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漳州市平原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02月13日至2012 年02月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福建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芗城区龙门天下5幢B201室(福建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等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于开标前三天公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 年03月06日17:00前(以款项实际到达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3月07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
地址:蓝田开发区招商楼,邮编:363007;
联系人: 周先生/张先生。电话: 0596-21009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龙门天下5幢B201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63596传真:0596-2863596;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