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单位名称: 本溪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泉州市住宅建筑设计院、福建省千亿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上杭启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江滨路(芗城段)二期改造工程安置房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芗发改审[2011]48号、漳芗发改审[2011]78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江滨路(芗城段)二期改造工程安置房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水箱厂(宠伟散热器有限公司)通道西侧、钟法路东侧、博爱道北侧、修文西路南侧及规划部门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4686.69平方米,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755.97平方米,实际用地面积3930.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070平方米。
2.4.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63.61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约1500万元)
2.5. 招标范围:红线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含人防)以及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勘察设计。
2.6. 招标内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各阶段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7. 设计周期: 35日历天(不含审图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4月 13 日~ 4 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时,15:00~17:00时,到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悦港路87号龙江明珠16幢A202)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 5 月 4 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注:参加第一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退的,重新招标时,第一次汇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无须再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人单位(应填写全称,项目名称)基本帐户汇达到(以款项到达为准)指定帐户,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 壹 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 5月 7 日北京时间 9:00 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代替。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修订本),该项目设计费为人民币27.4万元计取,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勘察综合单价为每米进尺80元,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 址:芗城区钟法路5号
联系人:郭先生、吴先生 电话:0596-203596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港路龙江明珠16幢A区202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2345 传真:0596-2662525
联系人:曾小姐、何先生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 称 |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161020100100183786 |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 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