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南昌东路(九龙大道至浦头港西侧)道路改造工程


【信息时间: 2014/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南昌东路(九龙大道至浦头港西侧)道路改造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南昌东路(九龙大道至浦头港西侧)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2]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南昌东路(九龙大道至浦头港西侧);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改造道路总长311米,主要改造北侧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路基路面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405.87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21.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51万元;
2.4.招标范围:改造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包内容。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42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省外企业执行闽建[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项目经理1人,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等级:二级及以上,专业:市政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至少1人;质检员至少1人;材料员至少1人;机管员至少1人;试验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上仅为招标时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在实际施工时须根据现场实际需求,增派多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30日至20151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113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2.1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6.2.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壹仟元(¥51000元);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则均由联合体主办方办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113150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及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污水提升泵站综合楼
电话:0596- 2687059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商业街D207209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小张 
 
1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王溪河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201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