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歌剧院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歌剧院工程已向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闽发改备【2016】E000107号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南江滨路北侧,龙江南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6840.17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946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2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654平方米(包括剧院面积19239平方米,商业配套面积16145平方米,影院面积42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62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初步估算约人民币69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人民币425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歌剧院建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以及本项目后续设计施工须主体工程予以配合的各项预埋,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4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合格及以上标准,力争整体通过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下同)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指自2011年9月1日起)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已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的企业登记信息和项目负责人登记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登记信息的截图等证明材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26日(含2016年10月26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②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③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帐户名称: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漳州农商银行延北支行
账 号:9080210020010000388574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开标地点: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九龙大道270号内双菱写字楼五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庄 电话:189059670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小苏、小张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