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泰县枋洋卫生院异地重建项目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泰县枋洋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枋洋镇枋洋村封候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4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建设单位:长泰县枋洋卫生院
2.6.2.设计单位:福建华合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4. 投标人为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的,必须持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7 月 6 日至2010 年 7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长泰县枋洋镇人民政府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7 月 29 日 15 时 30 分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汇出;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7月29日15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按3万元包干,由中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枋洋卫生院
地 址:长泰县枋洋镇人民政府
电 话:13063100082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威镇阁商业城下沙街46号,邮编:363000
电 话:0596-2667161 传真:0596-2667161
联系人: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