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角美镇洪岱路(K1+030~K3+423)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计划局 批复及招标核准以龙计字[2008]2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市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规模约5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角美镇洪岱路(K1+030-K3+423)工程(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非漳州市建筑企业应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企业登记证明书》。
3.5.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6.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漳政综[2009]72号)要求,本项目应实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交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原件,直到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5 月 31日至 2010 年 6月 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201室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6月 22日17:00时前(含);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账户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 6月 23日 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海市角美镇 邮编: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6-6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201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2967068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其中之一):
1、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角美支行
全 称: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162030100100022616
2、全 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国税大厦支行
帐 号:161060100100071514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05月28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