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外武园景观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0]0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泰县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泰县武安镇 ;
2.2. 工程总建设规模: 4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投资规模约250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道路、排水、景观设施、地面铺设、绿化、路灯;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苗木管养期6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资质。
3.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3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如非福建省本省建筑业企业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分支机构,并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如非漳州市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6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4月 29 日至2010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30分至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下列地点办理招标文件:⑴、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招标资料一经办理,不予退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5 月12日(含2010年5 月12日)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 1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9.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下浮20%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建设局 ;
地址:长泰县武安镇 邮编: 363900 ;
联系人: 张圳 电话: 158606031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楼B区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26609 传真: 0596-2965066;
联系人: 小苏。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⑴收款人全称:长泰县会计核算中心(汇款应注明长泰县建设局以及工程名称和款项用途)
开户银行:长泰县建设银行
账 号:35001667507050001144
⑵收款人全称:长泰县会计核算中心(汇款应注明长泰县建设局以及工程名称和款项用途)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长泰支行
账 号:140902********3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