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蓝田、龙文、朝阳、郭坑园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蓝田、龙文、朝阳、郭坑园区)市政设施维护工程 已由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漳蓝管经[20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金额19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进行开发区内路面修补、人行道铺设、路沿石维修和砌筑、零星土方施工、给、排水管道维护和抢修、河道清淤、挡土墙维护、电缆管沟及路灯照明、围墙(含彩钢板、石棉瓦等)施工、汛期抗洪抢险及零星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
2.4. 工期要求:从开工令发布之日起12个月为一个履约周期,以中标单位年度结算金额达到198万或履约周期达到十二个月,其中有一个条件先达到,则项目终止合同;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由于本项目未进行施工图设计,无法计算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业主单位将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审核签章完整后再按图纸进行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22 日至2016年 7月 26日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采用固定优惠率报价方式。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8 月 2 日 12 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时间);
账户名: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龙文支行
账 号:1610 9010 1400 0005 96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3 日8 时30分前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蓝田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7楼
联系人:黄先生、沈先生 电话:0596-210836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御泰大厦22D
电话:0596-2933815 传真:0596-2933815
联系人:小欧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