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市场支路及南昌花园东侧支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东市场支路及南昌花园东侧支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9]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南起新浦东路,北至现状支路,道路沿线与已建新浦东路、南昌东路和现状支路相交);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756.522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雪亮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东市场支路及南昌花园东侧支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招标工程造价为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路基工程:城市次干道路基工程<2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路面工程:次高等级路面,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本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2957725元(含暂列金57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300000元,给水工程费637180元,交通工程费151257元,雪亮工程费1236162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据闽建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39号、闽建建函[2018]41号、闽建建[2019]4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格式自拟)。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2日 08:3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 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2月17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2月18日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五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28189,传真:/
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栋28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yuanxuzb@qq.com
电话:0596-2910159,传真:/
联系人:林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128106、0596-2105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