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03工程”附属设施及设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漳)17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03工程”附属设施及设备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7]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云洞岩;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053783元;工程主要包括围墙工程、挡土墙工程、道路工程、排水系统工程、冷却塔基础、值班室、配电房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03工程”附属设施及设备工程的土建、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预算审核价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05378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①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②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精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须按照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进行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 [2016]5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闽建办建[2016]39号文及闽建建[2017]16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0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8.00%≤K≤10.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小写:16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7日15: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 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名称: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帐 号:3500 1662 4330 5251 8957
说明: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 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签到时需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凭据复印件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据复印件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15:30时,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9月28日15:30时。
9.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漳州市政府大院内 ;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1885966268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931393; 传 真:0596—2930050;
联系人:小沈。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