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北路(迎宾路至龙文开发区已建段)工程立项已经批复。经比选人行政监督部门批准,根据《漳州市国有单位选择中介机构比选办法》漳政综〔2009〕70号文的规定,现在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 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比选名称:龙江北路(迎宾路至龙文开发区已建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
工程规模:迎宾大道至北环城路长1726米,红线宽50米;北环城路至开发区已建段长340米,红线宽30米,建安造价估算约13370万元
二、 比选内容:
龙江北路(迎宾路至龙文开发区已建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招标代理
三、中介机构的报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等级,即国家建设部核准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甲级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甲级的双甲中介机构;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外来中介机构需依法在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其分支机构并在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取得《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且有固定办公场所;
4、2008年,中介机构或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5、2006-2008三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漳州市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未被评为严重失信中介机构(即D级);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报名条件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四、报名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招标代理业务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及联系方式(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从事招标代理工作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申请人须自检后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
报名的中介机构必须对其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比选人依照有关规定在接受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考核。经综合审查合格的将发出参选通知书。
五、获参选通知书的中介机构须购买比选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六、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七、公告时间:2009年8月 28 日至2009年9月 1 日;
八、报名时间:2009年9月 2 日至2009年9月 4 日;(9:30-11:30,15:30-17:30)。地址:龙文区石仓迎泰楼二楼
九、联系人:周先生 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60166000 13959691227;传真: 0596-6392638
比选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2009年8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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