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Ⅲ(横六至横七路)路面及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4/9/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Ⅲ(横六至横七路)
                                                       路面及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道路Ⅲ(横六至横七路)路面及路灯工程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复及招标核准以(漳发改审[2009]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文区蓝田镇、朝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0万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30208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执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930日至2014104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1028北京时间83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 (¥:83000.00 元)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1028北京时间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1028北京时间830,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蓝田开发区招商楼,邮编:363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96-210092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城国际2棟2单元906室
联系人:小
电  话:0596-268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