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II(横六路至横七路)市政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漳发改审〔200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文区蓝田镇、朝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投资估算约7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雨水、污水、给水管道、路面及挡土墙建设;详见施工图纸及施工招标工程量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_;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__;“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_;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5月13日至2011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资料:
①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②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5. 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1年 6月 7 日 00 时 00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帐户划转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肆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6 月 7 日10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电 话:0596-2100927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元光南路百嘉大厦1305室 邮 编:363000
电话:0596-2619296 传真:0596-2619032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 号:1610 5010 0100 0085 51
开户名称: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 5069 9001 0000 0393 51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