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党校11号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6]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共漳州市委党校,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中共漳州市委党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中共漳州市委党校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356.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5.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2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6.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党校11号学员宿舍楼修缮项目,项目修缮总建筑面积2476平方米,主要包括拆除、装修改造、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设备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31760元(含暂列金¥146000元);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已办理完延续注册);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8%~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下午16:00时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银行账号:161020181200010998;
开户名称:中共漳州市委党校;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2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①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的CA、交清晰可辨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②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对)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漳州市委党校;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4050;传真:0596-2934050;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 yuanxuzb@qq.com;
电话: 0596-2910159;传真: 0596-2910156;
联系人: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10、监管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中共漳州市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