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市二实小迎宾校区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1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市二实小迎宾校区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二实小迎宾校区扩建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龙发改审【2019】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圳头横路以北、圳头纵路以西、迎宾路以南,龙昌路以东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概算9620.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703.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9.38万元,基本预备费458.1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实际用地面积为10824.40㎡,总建筑面积为20310.7㎡(地下室面积为5697.0㎡'),主要建设1栋教学综合楼、1栋综合楼、1栋风雨操场(小礼堂)、地下室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单跨跨度36.2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本招标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单跨跨度36.2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一级建造师可承担大中小型规模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答疑纪要时公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自桩基施工完成后,90个日历天完成地下室工程,并可拔除地下室基坑支护型钢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跨跨度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不予接收。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18] 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文、 闽建筑[2019]7号文、闽建筑[2019]10号文、闽建筑[2019]17号文、闽建筑[2019]19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但无须签到(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漳工易[2019]1号}要求)。⑤根据建办室(2019)50号文的规定,取消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所指的“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包含壹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即壹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09日00 时00分00秒2019年10月13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00%~10.00% (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0月30日12: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031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景檀路26号五楼(原蓝田管委会),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128375,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10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huachunzbdl@163.com

电话:0596-2631717,传真:/

联系人:小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规划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联系电话:0596-292797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800128002001]市二实小迎宾校区扩建项目.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