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投资[2010]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石码镇高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体工程为框架21层、总建筑面积约为26920m2(其中人防2378 m2)、人防工程投资估算约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地下室人防设备及安装工程;
2.4. 工期要求:满足工程进度要求,与主体工程及各有关专业工程同步施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人防办核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3.2.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经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并同意准入漳州市场的生产企业。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50万元及以上的地下室人防设备及安装工程业绩(附:施工合同和验收合格证书);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 分至 11时30分,下午3时/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平诚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发包价与预算价审核价相比下浮幅度K=15.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1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日报》、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zzctc.com)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高坑头村 邮编:363100 ;
电话:13607567729 传真:0596-6520098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金冠花园9幢109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13128、2218881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王晓艺、徐淦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龙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营业部;
帐户名称: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9080310010010000011089。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