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3+950-K7+480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3+950-K7+480标段)已由漳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漳政办发[2015]76号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起圆山大道K3+950(黄山水库附近),东至圆山大道K7+480(省道207附近);
2.2.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 (K3+950-K7+480标段)为城市主干路,全长3.53km,道路红线宽度为50m。工程建安费预算约2.8亿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标段设计范围内的道路、特殊路基、边坡、交通、桥涵、管线综合、路灯、电力、电信等工程的施工图内容(不含绿化工程),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及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2.4.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咨询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分别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市政工程或道桥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4. 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外企业的,应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3〕5号和《关于加强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3]30号)的通知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12%≤K≤14.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下午5:00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1610 8010 0200 0997 98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金峰支行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2.2已按《福建省住房程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上午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08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备用光盘及签到);
7.4.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324国道九湖镇百花村路段漳州高新区;邮编: 363000 ;
电话:0596-6289975 传真:0596-6289991;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 邮编:363000
电话: 0596-2568567 传真: 0596-2569567
联系人: 林涌霖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