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明信德漳招[2017]5号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龙文区九十九湾内河整治工程浦口支流浦口村生态护岸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农林水利局以漳龙农林水利[2017]8号文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各级财政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朝阳镇浦口村;
2.2 工程规模:1、清淤整治浦口支流浦口村至九龙大道河段总长1986.42m;2、结合港道及两岸具体情况,新建护岸3049.39m、车行道670.85m、人行道2034.56m,拆除桥梁4座、重建桥梁2座,新建景观亭2座、景观木长廊1座、水上拆桥19m,新建滚水坝2座,跌水1处。
2.3 最高控制价: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6965558.00元(含暂列金 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漳州市龙文区九十九湾内河整治工程浦口支流浦口村生态护岸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经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为准;
2.5 标段划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单位员工。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5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3.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3月20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账时间);
3.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和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7.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西边支行
全 称:龙文区朝阳镇内河清淤整治建设项目部
账 号:9080 2160 3001 0000 266 726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K值)。
K值取值区间:9.00~10.99 %(含9.00%,含10.99%)。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 月 25 日至2017年 3月 2 日,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zzgcjyzx.com)电子交易平台,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另外,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检验身份并拍照,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检验身份并拍照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4开标时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电子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根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网上招标投标企业法人电子印章(法人CA)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需加盖企业法人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朝阳村(郊柏线旁)
联系人:连先生
电话:0596-217007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
邮箱:mxdzzfgs@163.com
联系人:小谭
办公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龙文区农林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