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市大水港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东墩排涝站)仓库及管理房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农业[2009]8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区东墩排涝站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东墩排涝站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东墩排涝站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2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墩排涝站)仓库及管理房楼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占地面积约310m2,建筑面积约1037m2 (详见施工图),工程造价约280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工程审核价:¥2809959元;K值: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本市建筑业企业中标后应办理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08]61号文规定。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2月17日至 2012 年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漳州市东方明珠花园6栋2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提交方式: 2012年3月2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2012年3月5日上午9时00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1.(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2.(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3.(漳州市建设信息网www.zzjs.gov.cn/) 4、(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www.zzctc.com)上发布发布。
10.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11.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东墩排涝站建设指挥部;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东墩排涝站;电话:0596-2105926;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东方明珠6幢203室,电话:0596-2998185联系人: 小胡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 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