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宝镇南北通道道路工程(一期) 已由漳芗发改审【2015】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天宝镇大寨穿越口至福广高速天宝段引路;
2.2 项目的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17032.12平方米,设计全长909.295米,路肩宽9米,水泥路面7米,建设天宝镇南北通道道路。
2.3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 18个月。
2.4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备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30 日至 2016 年 5 月 4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5 月 25 日 8:30 时 分;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6.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5 月 24 日17: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10000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帐户名称:9080 2120 1001 0000 0555 09
帐 号:漳州农商行天宝支行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站公布。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
地址: 天宝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戴先生 电 话: 15260634330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1幢C座2501号
电话:0596-2862209 传真:0596-22862209;
联系人: 小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