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东正漳施招字(2011)第(009)号
1、招标条件
漳州市“新民花园”保障廉租住房5#、6#楼电梯工程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0]116号、漳发改审[2010]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市“新民花园”保障廉租住房5#、6#楼电梯工程项目
2.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2.3、招标货物一览表:
货物名称 |
备选品牌 |
数量 |
层站 |
提升
重量 |
运行
速度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消防功能乘客电梯 |
上海三菱、莱茵、西子奥地斯 |
6台 |
18层18站 |
800kg |
1.75m/s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时商定 |
2台 |
19层19站(含地下室一层) |
注:投标货物如为在此之外的品牌,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颁发的、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2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申请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有效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3.3 投标人应提供电梯制造厂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14001环境体系认证等有效证明资料。
3.4 所投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3.5 所投电梯制造商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
3.7 注册资本金要求:制造商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壹亿元及以上人民币。
3.8 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附联合投标协议。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13日至2011 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下列地点办理招标文件:⑴、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⑵、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7月6日11:00前(以款项到达招标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7月
7日
9:
00时,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法
招标人:漳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 址:漳州市竹围新村34幢一楼
电 话:0596-2687677
联系人: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龙华大厦9H室 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联系人:小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