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基层组织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已由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漳蓝管[2010]经字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西坑小学南侧 ;
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本次招标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基层组织与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预算审核价:3274852元(含预留金30万元),发包价为:2779052.68元(含预留金3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发包价及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预算审核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华美(福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30分至 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明欣福园1幢303室)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名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6月15日12:00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 ;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6月16日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 www.zzcin.cn)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 com)上发布。
9.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K值为18%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
电 话:13906945040;
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明欣福园1栋303室,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小蔡。
11.监督单位: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 电话:213218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元昌分理处;
帐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3-611001040013640
(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
帐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6105010010008689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