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圆山新城莲浦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01地块1-7#、9#、15-34#楼、地下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圆山新城莲浦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01地块1-7#、9#、15-34#楼、地下室(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以漳高审立【202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高新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圆山新城圆山大道北侧、龙江南路西侧、纬十一路南侧、规划洪坑支流以东;
2.2 工程建设规模:圆山新城莲浦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01地块1#~7#、9#、15#~34#楼工程(不含桩基),总建筑面积约为17.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2.2万平方米,商业面积79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4.2万平方米(含人防约19000平方米),拟建28栋2-24层住宅及商业店面,包含建筑主体、室外配套绿化、智能化施工等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圆山新城莲浦片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01地块1-7#、9#、15-34#楼、地下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6#楼建筑高度74.475米,预算审核价532985037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受“(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限制不符合承包本项目工程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特级资质符合承包本项目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大型规模: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532985037(含暂列金2500000元,暂估价22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地下室工程施工节点: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起计算150日历天完成地下室;(2)主体工程施工节点: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起计算450日历天完成主体封顶;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起计算600日历天完成主体全部落架;(3)室外工程施工节点: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起计算720日历天完成全部室外工程(4)工程施工完工节点:自取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起计算750日历天完成全部工程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③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④本项目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适用。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5日 08:00:00至2020年8月18日 18: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18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1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324国道九湖镇衍后村吉吉高办公楼四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289989,传真:/
联系人:杨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zjtzzfgs@126.com
电话:0596-6963678,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漳州国家高新区众创园政府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