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石天线白牌至丰乐村段道路拓建工程及渡丰线(石天线至埔仔下段)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石天线白牌至丰乐村段道路拓建工程及渡丰线(石天线至埔仔下段)提升改造工程已列入《福建省建制村以上农村公路省级管理数据库》,由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以[2016]46号文、[2016]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建设开发公司,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
2.2 项目的规模及内容:(1)县道石天线白牌至丰乐村段道路拓建工程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与漳华路相接,路线总体走向由南向北,途径丰乐村,与石天线原水泥混凝土路相接,全线里程共0.39123公里,本项目为新建沥青道路,建安费估算为285万元;(2)渡丰线(石天线至埔仔下段)提升改造工程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与县道石天线相接,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向东,途径丰乐村、后碑山及埔仔下,接于军用机场大门前水泥混凝土路,全线里程共1.264431公里,本项目为新建沥青道路,建安费估算为920万元。
2.3 技术标准: 按照交通部颁发的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进行测设,其主要技术指标如下:(1)、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2)、路基宽度:20米;路基20m,2.75m人行道+7.25m行车道 +7.25行车道+2.75m人行道(3)、公路等级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4)、路基及小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25。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 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06月23日 08时30分;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6.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电子签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已经激活且审核通过的CA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3开标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持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原件备查,项目经理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4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者则无需提供。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06月 22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账户名称:7347 2101 8260 0007 583
账 号: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站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交通建设开发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502号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96-252315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7室
电话:0596-2112597 传真:0596-2112597 联系人:小郑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2016年0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