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光路(江滨路至南坑路)两侧店招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光路(江滨路至南坑路)两侧店招整治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20】4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区政府统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元光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元光路北起南坑路,南至江滨路,全长约3.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涉及部分违章搭建的拆除治理、店面招牌(广告字)整治改造及部分单体建筑立面改造等。项目总投资概算1175.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元光路(江滨路至南坑路)两侧店招整治工程包括按照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作。承包人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范围、装修构造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8246608元(含暂列金390000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可以承接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8246608元(含暂列金390000元)。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房屋建筑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8246608 (含暂列金39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注:鉴于临时建造师证已取消使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使用临时建造师证和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关取消临时建造师的使用规定及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8日 08:30:00至2020年6月19日 0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6.00%≤K<10.00%,含6.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6月18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1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花园6栋3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878800,传真:/
联系人: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2-11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jiansheng@126.com
电话:0596-2962965,传真:0596-2668013
联系人:小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元光北路48号
联系电话:0596-29349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