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龙池”监控系统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0]1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池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约 5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漳州龙池平安城市监控系统、高清卡口系统、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无 ;
2.6.2.监理单位:【待定】
2.6.3、预算单位: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6.4、审核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
3.2、所投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应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且需提供可查询网址,硬盘录像机应提供CCC证书。
3.3、投标人若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矩阵、网络智能存储器、光端机、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高清卡口)厂家的,应提供主要设备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4、投标人提供的监控软件具备智能行为分析功能,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上有体现智能行为分析功能的)
3.5、所投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09版)。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方式:综合评分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0月09日至2010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0月15日的11: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0 年 10月 18日下午 14:30至15: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 年 10月 18日下午15: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①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③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④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网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 0596-6265561
办公地址:漳州市龙池开发区龙池广场四楼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159599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全称: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龙海市建行龙池分理处
帐号:3500 1669 0000 5250 0085
②全称: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海龙池支行
帐号:5100 5398 4080 9100 1
③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帐号:1000 2523 352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