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通北派出所业务用房


【信息时间: 2016/7/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通北派出所业务用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通北派出所业务用房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4】8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规划博学路西侧、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应急指挥中心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168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934.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3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46.6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2910平方米,门卫12.6平方米。本项目审核价为7064270.7元(含暂列金25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一幢四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门卫房,以及相关水电、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项目招标最高控制681.43万元(不含暂列金25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施工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722日至2016726 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10.0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812日北京时间12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备注须写明该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帐户名称:兴业银行营业部  
帐    号:161020181200013159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8 15 830 分,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福建招标采购网2.漳州招标采购网3.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联系人:先生
电  话:0596-26221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漳州市丽江明珠2单元2202室
    人:小           :0596-203909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012016072020321145399](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通北派出所业务用房.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