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工程


【信息时间: 2015/1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江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并核准招标龙发改【2014237,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龙海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榜山镇田边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030.55万元,本次招标建安造价约5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8亩,总建筑面积1930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业务用房,包括审判用房980平方米,审判人员工作用房400平方米,附属用房160平方米,生活用房390平方米等。附属的配套设施包括停车场1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预算审核价、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 26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2.6.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 福建汇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2.咨询单位: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福建省外的投标人须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要求持有入闽备案证明。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相关规定)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补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8.    本工程招标人下降幅度K值为    10  %   
3.9.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2     5  日至 2015   12    9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如需图纸请至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216)。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2015 12 1517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壹拾万 元整。
备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 (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12    17   日上午   8     30  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 2015   12    17    日上午    8      30   分。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核对),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法院
  址: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
邮 编:363100
人:先生                         
联系电话:0596—65560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216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258   18065683186                            
传真:05962667456
联系人:小罗、小林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龙海支行                   
    称:龙海市人民法院                 
    号:3500166710705000294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