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1100亩地块200万立方土石方工程施工(第二次)


【信息时间: 2016/3/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1100亩地块200万立方土石方工程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1100亩地块200万立方土石方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已由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漳蓝管[2012]经字3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场地外外购土方量约74 万立方米,场地内就地挖方平衡土方量约137万立方米,预算审核价为:36320862.57元(含暂列金47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石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244100.85元(含暂列金47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应具备公安厅颁发的三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可与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的企业联合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附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7.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9.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31日至201644可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汇出)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42111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叁仟贰佰零捌元整(¥363208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银行转账、电汇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422150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422150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zby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招商楼五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0927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307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胡
电话: 0596-2668011-0 传真: 0596-2668013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 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蓝田支行(网上转账的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4117 6471 3415
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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