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工程(1#、2#、3#、4#、5#楼及地下室)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工程(1#、2#、3#、4#、5#楼及地下室)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漳蓝管经[2016]10号文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实施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2工程建设规模:11部电梯最高投标限价为34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主体工程(1#、2#、3#、4#、5#楼及地下室)工程所需11部电梯(5部担架电梯、5部消防电梯兼作无障碍电梯及1部货梯)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电梯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检验、验收(包括技术监督局检验)、维保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所附图纸。
2.4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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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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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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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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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货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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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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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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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工程(1#、2#、3#、4#、5#楼及地下室)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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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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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担架电梯、5部消防电梯兼作无障碍电梯及1部货梯)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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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90日历天(合同签订并收到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天供货至指定地点,货到现场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安装调试完毕后30个日历天内通过相关部门检测与验收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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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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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授标,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合同包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完整投标报价,但不得仅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②、本次采购活动只允许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来投标,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全新产品。
③、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交原件复核,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我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要求赔偿。
④、本次采购的货物均以人民币报价。
2.5电梯质量标准:整体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共11部电梯(5部担架电梯、5部消防电梯兼作无障碍电梯及1部货梯),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整(小写:¥ 3400000.00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新证)。
(2)若投标人非投标电梯制造商,则须提供投标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应明确本招标项目,并包含销售及安装授权等内容,否则授权书无效。本授权书在开标现场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乘客电梯资质(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乘客电梯生产类型、乘客电梯形式、参数应可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货物一览表》对应内容的要求)。
(4)投标安装维保单位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则双方都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鉴于配合力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二家,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及参加相关事宜。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将取消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互为投资和被投资的关联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一个代理商只能参与一个品牌的投标,且一个品牌只能参与投标报名一次,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以同一品牌参加投标的,则以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先后为准,若授权委托书出现时间重复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品牌的投标。
(8)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应为国内合格制造商生产的内资品牌或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在中国生产制造的原属国原品牌商标的外国品牌,外国品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电梯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次投标电梯采用原属国原品牌商标的下列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1)提供制造厂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电梯制造厂商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3)电梯品牌采用原属国原品牌商标,指的是《商标注册证》载明的商标注册人及注册人地址均属于外国的注册商标。
(9)所有电梯均为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电梯。
(10)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4 月 23 日至2019年4月27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材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材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则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递交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5开标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5.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收据原件各一份(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及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其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③若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相应原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小写:¥65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9年5月17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1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2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账户名称:漳州农商银行龙文支行
账 号:9080 2160 1001 0000 0111 5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楼5楼
电话:0596-2128375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电话:0596-2682006
联系人:小黄
监督部门: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0596-3970521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