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大门及围墙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6/9/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大门及围墙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Z-2016)招字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大门及围墙工程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发改投资[2009]26号文及漳发改投资[2010]2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公安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公安局。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080184元(无暂列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大门及围墙工程施工,包括传达室、大门、围墙及室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80184元(无暂列金)(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含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7.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核验身份,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核验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9.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1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915800分至20169191730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1.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8.00%- 10.00%(含8.00 %,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109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7.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10108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10108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8.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8.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zby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公安局       
地址:  龙海市石码镇紫崴路15号(原市公安局大院内)  ,邮编:363199
电话:     13709391087    传真:0596-6520098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江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明发商业广场             20 1102-1109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宋
电话: 0596-2668011-0   传真:     0596-2668013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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