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展示厅附属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城市规划展示厅附属用房建设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城乡规划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2. 
2.1. 建设地点: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
2.2. 投资概算:总投资估算303.0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71.4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安工程,具体详见发包内容。
2.4. 工期要求: 251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专业(或工民建或土建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27日~31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时,6月1日~2日北京时间8:30~11:30、15:30~17:30时(双休日除外),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或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6月8日北京时间12: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达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之一,现金缴纳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9日北京时间10: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乡规划局
地址: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邮编:363000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1895966584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小张   小蔡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序号
开户行
序号
1
芗城农行鑫荣分理处
61220104000300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先由中标人代垫)及中标人支付。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要求,本项目应实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前提交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的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是临时建造师须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直到本项目完工后才能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