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路便民生鲜市场(临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湖路便民生鲜市场(临建)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17】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锦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龙海市锦江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海市石码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一层便民生鲜市场(为临时建筑)总建筑面积1881平方米,及配套室外道路、绿化环境、景观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工程预算财政审核造价为¥3465455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湖路便民生鲜市场(临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65455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福建清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2.咨询单位:/;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龙政综〔2017〕12号文《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为龙海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三 级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职工。
3.5.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其他要求:根据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日8时00分至2017年6月7日17时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资料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有关网上电子投标操作的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8%~10%(含8%,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6月23日12时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龙海农商行龙江支行
全 称:龙海市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9080310030010000035752
说明:
a、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b、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c、投标人需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收据盖章、背面经办人签字、写下联系电话)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交于招标人,以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6月26日15: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6日15:30时。
9. 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大厦十楼
电话: 0596-6523876
联系人:小郭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5幢(龙湾盛世)417室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章女士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龙海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招标人:龙海市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