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及(石美)停车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及(石美)停车场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6]214号文、漳台经备[2016]11号文批准建设,其中: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代建业主)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台商投资区(石美)停车场工程建设单位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及(石美)停车场工程项目总投资17910.66万元,其中:①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规划占地面积36579㎡(54.87亩),总建筑面积约29365.1㎡。主要建设小学建筑面积约22977.1㎡,幼儿园建筑约3978㎡,小学地下室2410㎡,规划招生规模小学36班,幼儿园12班。项目同步建设绿化、风雨操场、小学运动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管网、围墙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为15090.66万元;②漳州台商投资区(石美)停车场工程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第三实验小学地下建设一层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约8058平方米,包含243个机动车停车位,项目总投资28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及(石美)停车场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及(石美)停车场工程预算审核总价为119252787.66 元(含暂列金5670000元),其中: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三实验小学新建工程为94563617.27元(含暂列金4500000元);漳州台商区(石美)停车场工程为24689170.39元(含暂列金117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漳州市“水仙杯”评选办法》要求的优良标准(市级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3. 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施工完成过一项合同造价≥1亿元人民币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施工完成过一项合同造价≥1亿元人民币且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 2016年11月14日,投标单位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12月1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5001669000052500085
开户行:建设银行漳州龙池支行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 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等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4楼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96-626538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306-2308室
联系人:小郑。
电话:0596-2112597,传真:0596-2112597
邮编: 3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