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办公楼智能化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投资【2007】17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培训综合楼(漳州市胜利东路9号)东侧,胜利东路北侧,甘棠宫住宅小区南侧,联盟港西侧,规划部门规划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876356.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营业办公楼智能化工程采购与安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中标人应负责上述招标内容中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全过程。
2.4、工期要求:工期210天,与室内装修同步完成。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满足项目总工期及各专业工程工期进度要求。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无 ;
2.6.2、监理单位:【待定】
2.6.3、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6.4、审核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机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等级为机电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且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岗位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由本公司承诺无在建证明;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08日至2011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或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月29日的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帐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元整(¥38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1年12月01日上午:8:30至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01日上午9: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①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38070
②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传真):0596-2961882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六楼招标代理部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①单位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3500 1662 4330 5000 2608
②单位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1000 2523 3520 0100 01
开 户 行: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11、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